甲方(委托方):(填写甲方名称)
地址:(填写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
乙方(服务方):(填写乙方名称)
地址:(填写乙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城市公共设施的维修与组装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1 甲方委托乙方对指定的城市公共设施进行维修与组装,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梁、公共座椅、灯光设施、绿化带等。
1.2 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符合标准的维修与组装服务。具体设施及服务内容详见附件一《服务清单》。
第二条 服务期限
2.1 本协议服务期限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2 如需延续服务,乙方应在协议期满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可重新签订协议。
第三条 服务价格及支付方式
3.1 本协议下的维修与组装服务费用总计为人民币(填写金额)元。
3.2 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其余70%在乙方完成服务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
3.3 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填写账户名称)
账户号码:(填写账户号码)
开户行:(填写开户行)
第四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权利义务:
4.1.1 甲方应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相关资料及信息,以便利乙方服务的开展。
4.1.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及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4.1.3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支付服务费用。
4.2 乙方权利义务:
4.2.1 乙方应依法依规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服务,不得使用劣质材料。
4.2.2 乙方需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服务,并确保服务质量符合甲方标准。
4.2.3 乙方有权获得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及时向甲方提交服务报告和验收申请。
第五条 服务标准与验收
5.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
5.2 完成服务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甲方应签署验收确认书。
5.3 如甲方在验收中发现不符合标准的情况,乙方需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无偿整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方若未按约定时间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有权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每日向甲方索取违约金。
6.2 乙方若未按约定时间完成服务,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6.3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延误,双方应友好协商处理,受影响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合理延长服务期限。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7.1 合同的任何变更或解除应由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确认。
7.2 合同解除后,双方应按照约定处理未履行的服务内容及费用。
第八条 保密条款
8.1 双方应对在服务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及相关信息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8.2 本保密义务在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持续时间为三年。
第九条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9.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及解释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9.2 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生效与其他
10.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及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有效,至服务周期结束和费用结清为止。
甲方(签字): 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 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 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