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23年10月1日签署:
甲方:XYZ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注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路123号,法定代表人:李四。
乙方:ABC制造厂(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南京市,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新路456号,法定代表人:王五。
鉴于:
1. 甲方具有定制化电子元件的技术研发能力,并希望将其部分制造业务外包给乙方。
2. 乙方具备生产定制化电子元件的技术和能力,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进行加工。
基于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内容
1.1 本协议项下,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定制化电子元件(以下简称“产品”),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电路板、传感器、芯片等电子元件。
1.2 产品的具体规格、数量及交货时间由双方另行确认的采购订单确定,该采购订单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权利 obligations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a) 甲方有权对产品的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及生产流程进行审核、修改和确认。
(b)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所需的设计资料及技术支持,以确保产品的顺利生产。
(c) 甲方负责支付乙方按照本协议及相关订单约定的加工费用。
(d)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过程进行监督,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约定的标准。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a) 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和相关订单的要求进行生产,但需遵循甲方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b) 乙方应确保所使用的原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保证生产过程的环保和安全。
(c)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交货时间将产品交付给甲方,并提供相关的检测报告。
(d) 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商业秘密进行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三条 合同条款
3.1 合同金额
(a) 基于双方协商后的价格清单,产品的加工费用应在每个订单中明确。甲方在收到发票后,应在30日内向乙方支付。
(b) 乙方需开具正规增值税发票,发票金额应与实际交付产品一致。
3.2 交货及验收
(a) 乙方应按照双方确认的交货时间,将产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b) 甲方在收到产品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检验。如发现不合格产品,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的证据。
(c) 宜于在特定情形下,和甲方关于不合格产品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包括退货、重做或折扣等。
4.3 违约责任
(a) 如果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条款,导致对方受到损失,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损失的利润、产品的返工费用等。
(b) 如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延迟交货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计算时,自约定交货日期起至实际交货日期止。
(c) 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合理的律师费用。
第四条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4.1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
4.2 协议期满后,自动续期一年,除非正方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4.3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和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署后方可生效。
第五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5.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5.2 双方因本协议所引起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六条 其他事项
6.1 本协议为双方对合作事项的完整约定,任何口头协议均不具法律效力。
6.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