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XYZ科技公司(以下简称“客户”)
乙方:ABC电子元件加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客户委托供应商进行定制化电子元件加工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客户与供应商之间关于定制化电子元件的加工订单、交付、价格、质量标准及售后服务等条款,以确保双方权利和义务明确。
第二条 订单及合同生效
1. 客户提出订单时,应明确所需电子元件的型号、规格、数量、交付时间及其它相关要求。客户应将书面订单发送给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订单后应于五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确认。
2.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直到合同履行完毕并且双方确认无误之日止。
第三条 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
1. 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的订单要求,提供符合技术标准的电子元件,确保产品质量满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如有特殊要求,双方需另行协商。
2. 供应商在加工前应与客户保持充分沟通,必要时提出合理建议,确保所生产的元件符合客户的实际需求。
3. 供应商应按照约定的交货时间,将产品交付至客户指定的地点。如遇不可抗力因素,供应商应及时通知客户并协商新的交付日期。
4. 供应商负责产品的质量检验,并提供相关的检验报告给客户,确保所交付产品无质量缺陷。
5. 供应商应承担因其加工过程中的疏忽或失误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因提供不达标产品而引起的客户直接损失及在法律上可索赔的其他损失。
第四条 客户的权利和义务
1. 客户有权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进行全面检验,如发现不符合订单要求的产品,客户有权要求供应商在合理时间内进行更换或返修。
2. 客户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款项。如因客户原因导致的支付延误,供应商有权按合同规定加收逾期利息。
3. 客户应及时向供应商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信息,确保供应商能够理解和实施客户的定制要求。
4. 客户在收到产品后,应在三天内进行检验并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接受。
第五条 交货及付款条款
1. 产品的交货方式以双方书面约定为准,运输费用由客户承担,具体收费标准需另行协商。
2. 合同总金额及支付方式:双方确认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_元。客户应在合同签署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余款应在供应商交付产品后五个工作日内结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如供应商不按照约定的时间交货,应承担因延迟交货导致的客户损失,损失金额为因延迟交货给客户造成的实际损失的两倍。
2. 如客户未按时付款,应自逾期之日起按未付款项的10%支付违约金。
3. 如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违约方应赔偿对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及合理的律师费。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罢工、流行病等)导致一方无法或延迟履行本协议的,受到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书面通知对方。不可抗力持续的时间超过三十天,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 争议解决
1. 本协议所涉及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则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双方均应认真履行协议,争议解决期间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履行。
第九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变更及补充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该变更或补充条款的有效性。
2. 如一方违约导致协议无法履行,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 其他条款
1. 本协议的补充、修改及解释均应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协商约定,并形成书面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协议的解释权及修改权归双方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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