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 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
乙方(居间方): _____________
企业营业执照号: 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希望出售位于西城区的两居室房产(以下称“该房产”),并委托乙方提供相关的居间服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就有关房地产交易居间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产基本情况
1.1 该房产位于北京市西城区__________小区,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房产证编号:______________。
1.2 该房产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保证其对该房产拥有合法的所有权且未存在抵押或其他产权纠纷。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全面、真实、有效的交易信息和市场分析。
2.2 甲方应如实提供有关该房产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及相关税费信息。
2.3 甲方应保证在服务期间能够随时与乙方保持联系,并配合安排看房、签约等事项。
2.4 甲方同意在交易成功后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用。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乙方有权按照市场情况收取适当的居间服务费用。
3.2 乙方应积极为甲方寻找合适的买方,并负责安排房产的展示、看房及交易相关事宜。
3.3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信息和资料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4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反馈交易进展,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相关市场分析和建议。
第四条 居间服务费用
4.1 甲方同意在交易达成后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用,该费用为交易总金额的______%(应缴税费后的金额),具体金额为_______元。
4.2 居间服务费用应于双方签署购房合同之日起______日内支付,若未能如期支付,则需按照未支付金额每日支付______%的滞纳金。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5.1 合同一经签署,双方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5.2 如甲方未能如实提供房产相关资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且甲方需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3 若乙方未尽到居间义务,导致交易未能达成,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居间服务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按未缴费用的______%支付违约金。
6.2 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交易未能成功,乙方应全额退还已收取的居间服务费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合理损失。
6.3 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为减轻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第七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7.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完全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7.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 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
乙方(签字): 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