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人):
姓名/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居间机构):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方式:
地址:
鉴于甲方希望通过乙方提供的专业服务,完成其城市住宅(以下简称“房产”)的买卖交易;乙方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居间服务能力,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 乙方将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房产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发布;
(2)根据甲方的需求提供房源介绍及相关市场咨询;
(3)安排看房、组织洽谈;
(4)协助甲方与买方进行价格谈判及交易条款的商讨;
(5)为交易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6)协助甲方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第二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专业的服务,并对服务效果进行监督;
(2)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其房产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权状况、房屋状况、交易意向等;
(3)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建议,作出合理的价格和交易条款的决策;
(4)甲方应按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5)甲方应配合乙方的工作,包括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资料。
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提供的信息,为甲方寻找合适的买方,并洽谈交易;
(2)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为甲方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和咨询;
(3)乙方应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4)乙方有义务在交易完成后及时向甲方通报交易进程,并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5)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用,并开具合法票据。
第三条 服务收费及支付方式
3.1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的服务费用,服务费用标准为房产成交总价的百分之几(具体比例由双方商议确定)。
3.2 甲方应在乙方完成服务并确认买卖合同签署后,支付全额服务费用。
3.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开具合法税务发票,乙方应在收到服务费用后3个工作日内开具。
第四条 合同的生效与解除
4.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2 双方均有权在以下情况下解除本协议:
(1)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另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协议;
(2)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协议的履行无法实现;
(3)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解除协议。
4.3 若甲方在交易过程中擅自更改交易条款或终止交易,乙方有权收取已产生的服务费用,并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若甲方违约,未按时支付服务费用,需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项的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5.2 若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直接损失。
5.3 如发生违约一方未通知另一方处理事宜,导致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6.2 如协商无果,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条款
7.1 本协议的所有条款构成双方之间的完整协议,取代之前与本协议相关的所有口头或书面协议。
7.2 本协议的修改与补充,应经双方书面确认。
7.3 若本协议的某条款被判定为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7.4 本协议以中文书就,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如有违反,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