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 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 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
乙方(居间方): 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 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 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有意向出售/购买房地产物业,乙方作为居间方愿意为甲方提供房地产物业买卖的居间服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房地产物业:指甲方拟出售或购买的具体房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土地、商铺等)。
1.2 居间服务:指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信息咨询、市场分析、交易协助等服务。
第二条 居间服务内容
2.1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以下居间服务:
(1) 收集和提供市场信息及价格分析;
(2) 协助甲方进行价格谈判;
(3) 提供目标物业的详细资料;
(4) 协助物业的现场看房及相关手续的办理;
(5) 协助甲方签署交易合同及其它相关文件;
(6) 提供交易过程中所需的法律咨询服务(仅限基本咨询)。
2.2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此交易相关的信息及文件,并配合乙方的工作。
第三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有权:
(1) 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居间服务;
(2) 查阅与本该交易相关的相关资料和信息;
(3) 在乙方提供的服务过程中,享有建议与意见权。
3.2 甲方的义务:
(1) 按照约定支付居间佣金;
(2) 向乙方披露真实的买卖意向及相关信息;
(3) 配合乙方的工作,并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文件及资料。
第四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4.1 乙方有权:
(1) 依据本协议向甲方收取佣金;
(2) 在甲方提供的信息基础上,开展市场调研及成交洽谈;
(3) 向甲方提供专业建议并协助交易的相关工作。
4.2 乙方的义务:
(1) 依照约定的服务内容及时、有效地为甲方提供居间服务;
(2) 对甲方提供的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保密;
(3) 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甲方的交易信息。
第五条 佣金及支付方式
5.1 甲方同意在成功交易后,向乙方支付佣金,佣金金额为交易总价的 _______________%。
5.2 佣金支付的条件:甲方与买方(或卖方)达成交易意向并正式签署相关买卖合同后,甲方应在签署合同之日起 _______________ 个工作日内支付佣金。
5.3 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或双方协商的其他支付方式。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6.1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并具备法律效力,除非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6.2 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法律法规变化等)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双方应协商解决。
6.3 甲方在乙方提供有效服务后,如果无故解除合同,应支付乙方已发生的费用和损失。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违约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律师费用。
7.2 乙方如未能履行其服务义务,未能帮助甲方完成交易,甲方可要求乙方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但不超过佣金总额的两倍。
7.3 甲方如未按时支付佣金,需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按未支付佣金的万分之五每日计算。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本协议的解释、效力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8.2 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附则
9.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交易完成及佣金支付完毕之日止。
9.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 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