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简称“委托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址:
乙方:(以下简称“居间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委托方与居间方之间关于房屋租赁的居间服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房源推荐、信息发布、租赁合同签署等服务内容。
第二条 服务内容
1. 居间方负责为委托方寻找合适的租户,提供相关房屋租赁信息,协助双方达成租赁协议。
2. 居间方应提供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屋地址、面积、房型、租金等信息,并保证信息真实有效。
3. 居间方应协助委托方进行租赁合同的拟定及签署,指导租户进行相关手续办理。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权要求居间方提供有效的租赁信息及服务进展,随时了解租赁情况。
2. 甲方应及时提供租赁所需的相关资料,包括房屋产权证明、身份证明等。
3. 甲方应在居间方提供合适的租户信息后,及时回复是否同意进行租赁。
4.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方式支付居间服务费用。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居间方应尽职尽责地为甲方提供专业的居间服务,保证信息的真实、合法性,并对提供的信息负责。
2. 居间方有权收取约定的居间服务费用。
3. 居间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未经甲方同意不向第三方透露。
4. 在甲方提供相关材料后,居间方应在合理时间内完成服务,以确保租赁顺利进行。
第五条 居间服务费用
1. 居间服务费用为房屋租赁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____,双方应在合同签署后____日内支付。
2. 居间服务费用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现金支付/其他方式(注明)。
3. 若甲方在居间方提供合适租户信息后的_____日内未能与租户达成租赁协议,则居间服务费用不予退还。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如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居间服务费用,应支付违约金,金额为未支付费用的百分之____。
2. 居间方如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导致甲方无法顺利签署租赁合同,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 任何一方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则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据。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与变更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
2. 合同期满后,如需继续合作,应重新签署合同。
3. 合同如需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口头协议无效。
第八条 争议解决
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协议的解释与适用均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条 其他
1.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约定,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