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居间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房产买卖交易的居间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 乙方为甲方提供房产买卖交易的居间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甲方查找潜在买家/卖家;
(2)安排物业的实地考察;
(3)协助双方进行价格及交易条件的磋商;
(4)提供相关法律、政策的咨询服务;
(5)协助双方签订正式的房产买卖合同。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相关居间服务,并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交易所需的真实、完整的信息和资料,确保信息不出现任何虚假或隐瞒。
3.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4. 甲方负责与买方或卖方的合同签署及交易的最终落实,乙方不对甲方的交易成果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有权就居间服务向甲方收取约定的服务费用,并要求甲方按时支付。
2. 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需求提供必要的服务,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可靠。
3. 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擅自泄露。
4. 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内,按照市场标准,协助甲方寻找合适的买家或卖家。
第四条 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 服务费的标准为房产成交价的_________%,具体金额由甲乙双方在交易成功后共同确认。
2. 甲方应在房产买卖合同签订后的_________日内将服务费支付给乙方。
3. 若甲方迟延支付服务费,乙方有权对甲方收取逾期付款的利息,利息按未付款项的_________%计算。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未按时提供交易所需的信息及资料,致使交易无法进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2. 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提供居间服务,导致甲方的交易未能完成,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服务费。
3. 往来期间,若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可要求违约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 合同生效条件
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毕各自义务时终止。
2. 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擅自单方解除合同须提前_________天通知对方,并需提供合理的解除理由。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解释及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若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条款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