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与乙方于____年__月__日自愿结为合法夫妻,双方希望就婚内财产的管理与分配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遵循诚实守信原则,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定义,以下词语应具有如下含义:
1.1 夫妻共同财产:指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获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收入、投资、购置的动产和不动产等。
1.2 个人财产:指婚姻存续前双方各自拥有的、以及双方婚后获得但明确约定为个人财产的财产。
第二条 财产的区分
2.1 甲方和乙方确认,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的个人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1)婚前各自的个人存款、房产、车辆及其他财产;
(2)婚后各自通过个人努力所得的财产,如个人继承、赠与及其他未明示为共同财产的收入。
2.2 除上述个人财产外,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一切收入、财产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另有书面约定。
第三条 财产管理
3.1 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由甲乙双方共同决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置、使用共同财产。
3.2 夫妻双方应当定期召开财产管理会议,针对共同财产的使用、投资及分配进行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执行。
3.3 一方在没有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支出、大额转让或处置共同财产,视为违反本协议,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 财产分配
4.1 在解除婚姻关系(包括离婚、分居等)时,双方的共同财产及负债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分配:
(1)共同财产由双方平等分配,具体分配份额为各占50%,除非有书面协议另行约定。
(2)负债的分担原则为各自承担,按照双方的共同财产比例进行评估。
4.2 在合法解除婚姻关系后,甲方与乙方应积极、友好协商,及时、准确完成财产的清算与交割。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意条款,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损失、心理损害等。
5.2 如果一方故意隐瞒、转移共同财产,守约方有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返还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与变更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6.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均需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方可生效。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协议的履行及解释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双方同意提交至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 通知
8.1 双方应将各自的通讯方式告知对方,任何一方在送达通知时,应以书面形式进行,通知送达以实际送达为准。
8.2 若一方地址发生变更,应及时书面告知另一方,未告知的,通知视为有效。
第九条 附加条款
9.1 本协议亦应适用于双方婚姻期间所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和其他经济实体的财产划分、共同投资和收益分配。
9.2 双方在共同财产管理与利益分配过程中,若遇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形成新协议,但需针对特殊情况作出书面约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