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就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及未来可能涉及的财产分配与归属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双方信息
甲方(男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乙方(女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二、目的与原则
鉴于甲乙双方已缔结婚姻关系,为明确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及可能发生的离婚等情况下,对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的分配与归属,避免未来可能产生的争议,特订立本协议。本协议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三、财产定义
1. 共同财产:指双方婚后所得的下列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 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四、财产分配与归属
1. 共同财产的管理:双方同意,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由双方共同管理,重大开支需经双方协商一致。
2. 特定财产归属:
- 房产:位于_____________的房产(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登记在_____________名下,但双方确认该房产为共同财产,若未来发生分割,按市场价值均分或按双方约定方式处理。
- 车辆:车牌号为_____________的车辆,登记在_____________名下,视为共同财产,处理方式同上。
- 其他财产: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股票、基金、债券、投资项目等,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每年或按双方约定的时间进行盘点,并明确归属或处理方式。
3. 债务承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共同生活、经营所产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个人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协议变更与解除
1.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或补充。
2. 如遇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的解除条件,本协议可依法解除。
六、争议解决
双方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甲方或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其他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