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上海某商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某区某街道123号
法定代表人:张三
乙方:上海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某区某街道456号
法定代表人:李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上海市某商务大厦二期建设工程施工》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上海市某商务大厦二期建设工程
1.2 工程地址:上海市某区某街道789号
1.3 工程内容:包括土建、机电、装饰工程等,具体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二条 合同范围
2.1 本合同包含以下内容:
2.1.1 土建工程:包括基础、主体结构、屋面等的施工。
2.1.2 机电工程:包括电气设备的安装、配电系统的建设、空调系统的设置等。
2.1.3 装饰工程:包括室内外装饰、门窗安装、地面和墙面处理等。
第三条 工期
3.1 本工程的开工日期为2023年XX月XX日,完工日期为2024年XX月XX日,工期为XX个月。
3.2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提供证明材料,经甲方确认后可相应延长工期,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4.2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设计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4.3 甲方有权对施工进度、质量及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4.4 甲方应为乙方的施工提供必要的施工环境和支持。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1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工期、质量及技术标准完成施工任务。
5.2 乙方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5.3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定期报送工程进度和质量情况。
5.4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并对未付工程款项进行催讨。
第六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6.1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小写:¥10,000,000)。
6.2 付款方式:
6.2.1 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
6.2.2 工程完成50%时,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40%。
6.2.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剩余30%款项。
6.3 付款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七条 工程变更
7.1 如因设计变更或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变化导致工程内容发生变化,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7.2 甲方提出的变更应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进行,乙方应根据变更内容进行合理调整,并保证施工质量。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任何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8.2 乙方如未按时完成工程,逾期每延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8.3 甲方如未按时支付工程款,逾期每延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项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与变更
9.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9.2 本合同的变更、解除,应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确认。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0.1 因本合同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11.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经签署,双方即视为已充分理解并接受上述条款的所有内容,并承诺履行相关义务。
甲方(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