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
甲方(业主):
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包商):
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方需建设智能办公大楼,乙方具备相关的施工能力,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智能办公大楼建设工程。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大楼的主体结构、内装设计及施工、外立面设计及施工等。
二、合同总价
2.1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2.2 付款方式:
- 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
- 工程进度达到50%时,甲方应支付合同总价的40%;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 甲方有权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3.1.2 甲方应按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
3.1.3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包括场地、能源及相关资料。
3.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工程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3.2.2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标准完成施工任务。
3.2.3 乙方应对发现的设计缺陷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并通知甲方。
四、工程质量标准
4.1 本工程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及行业标准。
4.2 竣工后,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质量验收,相关费用由双方商议决定。
五、工期
5.1 工期为合同签署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5.2 在不可抗力或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时,乙方有权申请延长工期。
六、违约责任
6.1 如果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每延迟一天应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6.2 如果乙方未按期完工或质量不达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6.3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义务,均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不可抗力
7.1 因自然灾害、战争、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受影响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
7.2 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三个月,双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合同变更与终止
8.1 任何一方需要变更合同内容时,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
8.2 发生以下情形时,任一方可解除合同:
- 对方严重违反合同条款且在书面通知后30日内未予改正;
- 任何一方因破产、解散等原因无法履行合同。
九、争议解决
9.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9.2 如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其他约定
10.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 任何对本合同的修改均需书面形式确认。
10.4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业主)签字:
日期:
乙方(承包商)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