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业主):(以下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承建商):(以下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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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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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
甲方为住宅小区项目的业主,负责小区的景观工程建设;乙方为具有合法资质的建设单位,愿意承担该项目的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工程概述
1.1 工程名称:住宅小区景观工程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小区内绿化设计、景观小品、道路周边景观、照明设施等的建设和维护。
1.4 工程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预计工期为(以实际情况填写)。
第二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进度、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3)甲方应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设施及相关支持。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施工质量。
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设计图纸和相关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乙方应按时完成工程,并承担因不按期交工造成的相关责任。
(3)乙方应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环保,满足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要求。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
第三条 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
3.1 甲方在合同签署后应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和设计方案。
3.2 如项目有变更,甲方应提前与乙方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确定变更事项及费用调整。
3.3 设计变更导致的工期延长,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并按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4.1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
4.2 甲方应按照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项:
(1)合同签署后,支付工程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
(2)工程进度达到50%时支付4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30%。
4.3 逾期付款,甲方应按照未付款金额的日头利率(以法定利率为准)支付乙方滞纳金。
第五条 工程验收
5.1 工程竣工后,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乙方应配合甲方的验收工作。
5.2 甲方验收后,如发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
5.3 验收合格后,双方应签署竣工验收报告,确认工程已完成。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款项,则应按照逾期支付金额的相应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2 如乙方未能按时完成工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并有权选择终止本合同。
6.3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 delay 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应协商是否延长工期及相关损失的承担。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与解除
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2 合同的解除应通过书面形式,双方协商确认。
7.3 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附则
9.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为之,并经双方签字盖章。
9.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甲方(业主):(盖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
乙方(承建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