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城市公园景观设计与施工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概述
1.1 项目名称:城市公园景观设计与施工
1.2 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
1.3 项目规模:涉及绿化及设施安装的全套设计与施工工作,包含但不限于草坪、灌木、花卉种植及游乐设施、座椅、景观小品等的安装。
第二条 合同金额
2.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小写:_______元),包含设计费、施工费、材料费及必要的管理费用。
2.2 付款方式: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后支付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剩余款项按工程进度支付,具体付款节点及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和修改,提出合理的意见。
3.2 甲方应提供乙方所需的场地、资料及相关配合,确保施工及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3.3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相关款项,确保乙方资金链流畅。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符合规定的设计方案,确保设计方案符合环境和美学要求。
4.2 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施工进度与质量,遵守相关的安全和环保法律法规。
4.3 乙方应确保所用材料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并提供合格的证明材料。
第五条 工程进度与验收
5.1 工程进度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乙方需按照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施工任务。
5.2 竣工验收由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验收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最终款项支付。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款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逾期金额的0.5%/天,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6.2 若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完成工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工程费用的0.5%/天计算,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6.3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但需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7.1 合同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保存。
7.2 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无法预见的原因导致项目无法继续进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如继续执行合同将导致重大损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事先通知另一方。
第八条 保密条款
8.1 双方应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获知的商业秘密和技术资料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2 保密条款的有效期为合同终止后三年,任何违反保密义务的一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9.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并结算完毕后自动终止。
9.2 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0.1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