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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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承包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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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城市综合体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各方权利义务明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城市综合体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与验收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范围
1. 本合同的范围包括对城市综合体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及后期验收服务。
2.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管理、设备安装、材料采购、现场工程及各项附属设施的建设。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方案及施工过程进行监督与检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2. 甲方须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承包款项,不得无故拖延。
3. 甲方应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的必要资料和场地,确保乙方施工顺利进行。
4. 甲方负责办理涉及本工程的审批和报建手续。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有权获得甲方提供的相关建设资料,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设计和施工。
2. 乙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时完成设计、施工及验收服务,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行业标准及甲方的要求。
3. 乙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确保施工安全,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 乙方负责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及管理,确保使用的材料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第四条 设计与施工要求
1. 乙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设计方案,甲方负责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进行调整。
2. 施工阶段,乙方应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并向甲方报备,甲方有权对施工计划进行合理调整。
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定期向甲方汇报工程进展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交进度报告。
第五条 工程验收
1. 工程完成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2. 验收合格后,双方应签署验收报告,确认工程完成状态。
3. 如发现不合格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甲方应重新验收。
第六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 本合同的总价款为(费用数字),包括设计费、施工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2. 甲方应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1)签署合同后,支付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
(2)工程进度达到50%时支付总价款的4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30%。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支付款项,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逾期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一。
2. 若乙方未按时、按质完成合同约定的设计、施工任务,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5%至10%。
3.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到重大变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时,任一方有权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 若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严重违约,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且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所有款项后终止。
2. 本合同如需修改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达成,且经双方签字确认。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照法律法规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承诺严守本合同内容的各项约定,确保工程顺利开展,若因合同争议而产生的法律纠纷,按本合同原则及国家相关法律处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