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希望对城市公园进行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并希望乙方承担该工程的施工与后期维护服务,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本协议所涉及的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公园内的绿化植物种植、景观小品配置、园路硬化、灌溉系统安装及后期维护等。
1.2 项目地点: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2.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时间完成施工工作。
2.1.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进度及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2.1.3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
2.1.4 甲方应提供施工现场所需的水、电等基本设施和条件。
2.1.5 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相关工作,包括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信息。
2.2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2.2.1 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施工,拥有施工现场的管理权。
2.2.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标准完成工程,并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标准。
2.2.3 乙方应提供施工的技术指导和服务,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及职业健康。
2.2.4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妥善管理施工材料,确保不因保管不善导致损失。
2.2.5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对工程进行维护,确保在维护期内绿化植物的成活。
第三条 合同条款
3.1 工程总价
本工程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_元),其中包括材料费、人工费及管理费等所有费用。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支付节点支付相关款项。
3.2 工程期限
3.2.1 工程计划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2.2 工程计划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2.3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施工延误,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可顺延工期。
3.3 付款方式
3.3.1 合同签署后,甲方应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
3.3.2 工程完成50%时,甲方应支付合同总价的40%。
3.3.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支付合同总价的30%。
3.3.4 所有款项应在付款节点前5日内支付,逾期支付的,甲方应支付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3.4 质量标准
工程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工程质量规范,并经甲方指定的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如甲方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返工,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5 维护服务
3.5.1 乙方在工程完工后,承担为期______年的维护服务。
3.5.2 在维护期间,乙方应定期对绿化植物进行养护及管理,包括浇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等。
3.5.3 如在维护期间,绿化植物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死亡,乙方应负责更换并承担费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甲方责任
若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项,导致乙方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4.2 乙方责任
若乙方未能按期完成工程或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5.1 合同变更
如因客观情况变化(如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需变更合同内容,须经双方书面同意。
5.2 合同解除
如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与其他
7.1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