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甲方全名]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甲方地址]
联系电话:[甲方电话]
乙方(承包方):[乙方全名]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乙方地址]
联系电话:[乙方电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某住宅小区综合楼建筑施工(含地基与基础工程)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合同范围
1.1 本合同的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某住宅小区综合楼的建筑施工及其地基与基础工程。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施工图》和《施工技术规范》。
1.2 建设地点: [项目具体地址]。
第二条 工程期限
2.1 本工程开工日期: [开工日期]。
2.2 本工程竣工日期: [竣工日期]。
2.3 工程的施工期限为 [施工天数] 天,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工期延误不在此限制之内。
2.4 如需延期,乙方应提前 [提前通知天数] 天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协商确认后方可延长工期。
第三条 合同价款
3.1 本工程总造价为 [总金额] 元人民币(大写:[大写金额])。
3.2 该价款为综合定额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安全生产费等所有费用。
3.3 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 [付款期限] 内支付乙方工程款的 [付款比例]% 作为开工前预付款,余款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进行支付。
3.4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双方对工程进行验收,确认无误后甲方应在 [尾款支付期限] 内支付剩余款项。
第四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权利与义务
4.1.1 甲方有权随时对工程施工进行检查,保证其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标准。
4.1.2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提供施工必需的图纸、资料和相关批准文件。
4.1.3 甲方应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条件,并承担相关费用。
4.2 乙方权利与义务
4.2.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4.2.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及时支付工程款。
4.2.3 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以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4.2.4 乙方需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规范。
第五条 质量标准与验收
5.1 本工程的建设质量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5.2 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在 [验收期限] 天内组织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甲方应给予书面确认;如未达标,乙方应负责整改直至达标。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并要求甲方承担当延期的相关责任。
6.2 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任务或施工质量不达标,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责任,直至整改完毕。
6.3 单方违反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停工造成的损失、人员及设备的租用费用。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 凡因地震、洪水、台风、火灾、战争、骚乱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工期延误、质量问题,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7.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 [通报期限] 天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8.1 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变更均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形成书面协议。
8.2 若甲方因建设规划变更需解除合同,应提前 [解除通知期限] 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已完成工程的相应款项及其他损失。
8.3 如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协商未果,可向 [约定仲裁机构名称] 提起仲裁。
9.2 本合同的解释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条 合同生效
10.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并结清所有款项后终止。
10.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地点: 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