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某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某市中心大街123号
法定代表人:张三
联系方式:1234567890
乙方:某市建筑工程公司
地址:某市高新区科技园区456号
法定代表人:李四
联系方式:0987654321
鉴于:
甲方负责某市中心商业综合体的整体规划及投资建设,乙方具备合法的施工资质及丰富的施工经验,双方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合同目的
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某市中心商业综合体建设工程中的权利与义务,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工程内容
1. 工程名称:某市中心商业综合体建设工程。
2. 工程地点:某市中心商业区。
3. 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具体以招投标文件及工程设计图纸为准。
4. 工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乙方应在12个月内完成所有约定工程的施工。
第三章 双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1 甲方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乙方提供工程进展及质量的相关资料。
1.2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
1.3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必要的条件,包括施工用水、用电等基础设施。
1.4 甲方有义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提供相关设计图纸及变更指令。
2. 乙方权利与义务:
2.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工程,确保工程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建筑规范。
2.2 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及时获取工程款项。
2.3 乙方应对现场施工安全负责,确保施工期间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人及周边环境的安全。
2.4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报告工程进展情况,确保信息的透明与沟通顺畅。
第四章 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1. 本工程总价: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10,000,000)。
2. 付款方式:
2.1 合同签署后,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款的30%作为预付款。
2.2 工程进度款按照乙方提供的阶段性进度报告,甲方在确认后,于每次工程量核定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70%的工程款。
2.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在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30%的工程款项。
第五章 工程变更
1. 如因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化等原因,需对工程内容、工期、造价等进行调整,双方应及时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
2. 乙方应在举行变更前,提前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及时做出答复。
第六章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一,每迟延一天计算。
2. 若乙方未能按期完工或者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期限内进行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索赔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3.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七章 合同的生效与解除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应积极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处理。
3. 一方对合同的解除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应符合法律规定。
第八章 争议解决
1. 本合同的履行涉及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章 其他条款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形成书面补充协议。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日期:
乙方(签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