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某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某市某街道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2345678901
乙方:某建筑工程公司
地址:某市某工业区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10987654321
鉴于甲方希望对某市公园进行景观整治及改造,乙方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能力。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公园景观工程的施工及相关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述
1.1 工程名称:某市公园景观工程
1.2 工程地点:某市某公园
1.3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景观绿化、园路铺设、水体改造、小品设施安装等。
1.4 工程总造价: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1,000,000)。
二、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 甲方有权根据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求,随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监督。
2.1.2 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现场的相关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临时用电、用水等设施。
2.1.3 甲方应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施工款项,保障乙方正常施工。
2.1.4 甲方的相关人员须配合乙方的施工工作,并提供所需的基本信息和资料。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 乙方应确保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并达到设计和质量标准。
2.2.2 乙方需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确保施工过程中对人员和设施的安全保护。
2.2.3 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合理的施工建议,甲方应予以重视并给予必要的反馈。
2.2.4 乙方需及时报告施工进度及可能的预警信息,确保甲方了解项目动态。
三、合同条款
3.1 工程期限:
3.1.1 工程自签署本合同之日起,施工期限为90天。
3.1.2 因甲方原因导致施工延误,乙方有权相应延长工期。
3.2 施工质量标准:
3.2.1 乙方应根据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3.2.2 竣工验收时,甲方应组织验收小组,按有关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字确认。
3.3 付款方式:
3.3.1 合同签署后,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工程款的30%作为预付款。
3.3.2 工程完成50%时,甲方应支付总工程款的40%作为中期款。
3.3.3 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应支付余款30%。
3.4 修改与变更:
3.4.1 如需对合同内容进行更改,须经过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签署补充协议。
3.4.2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变更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四、违约责任
4.1 甲方违约:
4.1.1 如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逾期款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4.1.2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甲方应承担乙方因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4.2 乙方违约:
4.2.1 如乙方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工程任务,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
4.2.2 因乙方质量问题导致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合同生效条件
5.1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5.2 本合同的有效期至双方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
六、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及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2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优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
7.1 合同双方的任何通知和文件,均应以书面形式发送,送达后即视为有效。
7.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