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甲方公司名称]
地址:[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乙方公司名称]
地址:[乙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与乙方在医疗设备融资租赁方面的合作意愿,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医疗设备的融资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融资租赁”是指甲方(出租方)将设备出租给乙方(承租方),并由乙方按照约定的租金支付使用该设备的费用。
1.2 “租赁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影像设备、监护设备、手术器械及其他甲方提供的医疗设备(详见附件一设备清单)。
1.3 “租赁期限”是指从租赁设备交付至乙方之日起,至租赁合同终止之日期间的时间段。
第二条 租赁设备
2.1 甲方同意将租赁设备交付给乙方使用,乙方确认所租赁设备符合其使用需求。
2.2 租赁设备的具体型号、数量、质量及技术参数详见附件一,若需更改,双方需共同确认。
第三条 租赁金额及支付方式
3.1 租赁金额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元,租金将按照如下方式支付:[租金支付的具体方式和时间,如月付、季度付等]。
3.2 租金应在每期支付日的前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3.3 逾期支付租金的,乙方需按每日租金的[具体比例]%支付滞纳金。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应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将租赁设备交付给乙方,并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4.2 甲方有权在租赁期间对设备进行必要的检查,乙方应提供协助。
4.3 甲方应负责设备的维修与保养,但因乙方的不当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
4.4 甲方有权在乙方未按约付款的情况下,采取合理措施停止设备的使用,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1 乙方有权用于其正常经营活动,并按合同条款正常支付租金。
5.2 乙方应按约定妥善使用租赁设备,并支付设备在使用期间的维护费用。
5.3 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时,将租赁设备归还给甲方,归还时应保持设备的完好状态,正常磨损除外。
5.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或以其他形式将设备转让给第三方。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6.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需双方书面同意。
6.2 在以下情况下,任一方可解除合同:
(a) 对方严重违约,且在违约方收到违约通知后30天内未能改正其违约行为;
(b)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任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7.2 如果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除了需支付滞纳金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未支付租金的[具体比例]%的罚金。
7.3 如果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交付设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实际损失的赔偿。
第八条 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租赁期限自租赁设备交付之日开始,至租赁期满之日终止。
第九条 解决纠纷的方式
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附则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