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签署日生效:
甲方(餐饮连锁品牌管理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具体经营管理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方拥有餐饮连锁品牌的商标及相关经营管理经验,乙方具备餐饮店经营的能力与经验,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在城市中心新开设餐饮连锁店的经营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经营需要,提供品牌管理、市场推广方案及经营指导。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确保乙方能够有效运营加盟店。
(3)甲方应定期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与评估,提供改进建议。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提供的指导和支持进行自主经营,包括采购、销售及店内管理。
(2)乙方有义务严格按照甲方的经营标准和品牌形象进行店铺运营,不得损害甲方的品牌声誉。
(3)乙方应定期提供店内经营报告,配合甲方的市场调查与数据统计工作。
第二条 合同条款
1.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初始期限为三年,期满后可根据双方意愿协商续签。
2.经营场所
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城市中心位置开设餐饮连锁店,具体地址由双方另行确认。
3.资金与利润分配
(1)乙方负责开设店铺所需的全部资金,并承担日常经营所需的费用。
(2)店铺销售利润的分配按照以下比例进行:乙方占60%,甲方占40%。
(3)双方应在每月结束后10日内,对上月的销售额及利润进行结算。
4. 运营管理
(1)乙方应确保餐饮连锁店的持续经营,并始终保持良好的服务质量及卫生标准。
(2)乙方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确保经营活动的合法性。
5.品牌使用权
甲方授予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使用甲方餐饮连锁品牌及相关商标的权利。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6. 培训与支持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至少两次的新员工培训,每次项目培训不少于三天。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设计年度市场推广计划。
7. 市场推广
乙方负责日常的市场推广活动,甲方将提供相应的支持与指导,确保甲方品牌形象的一致性。在大型推广活动时,乙方需提前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 若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合同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及相关费用。
2. 若乙方经营管理不善,导致甲方品牌形象受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3. 若甲方未能按时提供培训与支持,造成乙方无法正常营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减免相关费用。
4. 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第四条 合同生效条件
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若需变更或解除,须经双方书面协议一致同意。
2. 合同条款如需修订,需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未经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单方修改本合同内容。
第五条 争议解决
如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六条 附则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内容如需增补或修改,需经双方书面确认。
3. 本协议未尽事项,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