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深圳市某餐饮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南路123号
法定代表人:张三
联系电话:12345678901
乙方:深圳市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56号
法定代表人:李四
联系电话:19876543210
鉴于:
甲方是一家专注于餐饮行业的企业,致力于提供高品质的餐饮服务和产品;
乙方是一家专注于餐饮业经营管理的咨询公司,拥有丰富的餐饮经营管理经验。
为促进甲方的业务发展,提高甲方的市场竞争力,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1 乙方为甲方提供全方位的经营管理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市场调查、品牌策划、营销推广、员工培训、财务管理、成本控制、顾客服务等。
1.2 乙方应在合同期内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的经营管理方案、咨询服务和人员培训。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与时间提供服务。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经营环境、市场数据及相关资料,并给予合理的支持。
(3)甲方应按时支付服务费用,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详见本合同第三条。
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的约定收取服务费用。
(2)乙方应信用负责、专业认真地为甲方提供服务,并按时提交相关报告和服务成果。
(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求,定期对服务内容进行调整,并提供反馈与建议。
第三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3.1 服务费用:甲方应向乙方支付2023年度全方位经营管理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大写)陆万元整,支付方式为:
(1)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30%的预付款,计人民币(大写)壹万捌仟元整;
(2)乙方完成部分服务后,取得甲方认可后支付40%,计人民币(大写)肆万元整;
(3)服务完成后,提供最终报告并经甲方确认后支付剩余30%,计人民币(大写)陆仟元整。
3.2 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至乙方指定账户。
第四条 合同期限
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甲乙双方如需延长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甲方如未按约定时间支付服务费用,应向乙方支付未支付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计算方式以实际逾期天数为准。
5.2 乙方如未按约定时间提供服务,应向甲方支付未提供服务价值的5%作为违约金。
5.3 如任何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不当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并弥补对方因此产生的直接损失。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6.1 合同生效后,任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变更或解除应以书面形式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认。
6.2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执行,受影响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第七条 保密条款
7.1 双方应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7.2 该保密义务持续至合同终止后两年内。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本合同的履行及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 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其他事项
9.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地点: 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