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城市美味餐厅(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经营管理服务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方与乙方之间在城市美味餐厅日常经营管理中的权利与义务,确保餐厅经营的顺利进行,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协议的目的与范围
本协议旨在明确甲方委托乙方对城市美味餐厅开展日常经营管理服务的内容、要求和责任。乙方应依据本协议的约定,为甲方提供全面、专业的餐厅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人力资源管理、市场推广、餐饮运营、财务管理、供应链管理等。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权利:
1.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管理服务提出合理要求与建议,并进行监督。
1.2 甲方有权按协议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用。
1.3 甲方有权在乙方未能履行服务义务的情况下,解除协议并要求赔偿损失。
2. 义务:
2.1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餐厅相关的信息与资料,包括财务报表、客户反馈、市场需求等。
2.2 甲方应支持乙方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与设施。
2.3 甲方应保障乙方管理人员在餐厅内的工作条件与便利,确保其能够顺利开展工作。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权利:
1.1 乙方有权根据协议约定收取服务费用,并要求甲方按时支付。
1.2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经营策略和管理流程提出合理化建议。
1.3 乙方有权对餐厅内部的人员进行调配和管理。
2. 义务:
2.1 乙方应提供高质量的经营管理服务,根据市场情况和甲方的要求,制定合理的经营策略并实施。
2.2 乙方应确保其管理人员具有专业的技能和丰富的行业经验,能够有效支持餐厅的运营。
2.3 乙方需定期向甲方汇报餐厅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市场动态,提供透明的管理报告。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条款
1. 服务费用:甲方应根据双方商定的标准支付乙方的服务费用。具体费用标准为每月人民币壹万(¥10,000)元整,特殊情况需另行协商。
2. 支付方式:甲方应于每月的5日前将服务费用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 逾期支付: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有权每日按未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收取滞纳金,直至支付完成为止。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 合同变更:如需对本协议的某一条款进行变更,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
2. 合同解除:任何一方有权在对方严重违反合同条款的情况下,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该通知应提前一个月发送。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违约情形: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应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和可预见的间接损失。
2.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未履行部分交易价值的10%。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因自然灾害、战争、政策变动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受到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方案。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如因本协议的履行产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