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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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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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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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甲方需要在指定区域内进行城市绿化工程的园艺维护与植物栽培服务,乙方具备相关的专业技能和设备,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同目的
本合同旨在规范甲方与乙方在城市绿化工程中园艺维护与植物栽培服务的相关责任与权益,确保项目顺利进行,达到美化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的目的。
二、服务内容
1. 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园艺维护,包括但不限于修剪、浇水、施肥、除草、病虫害防治等;
(2)植物栽培,包含种植计划的制定、植物的选择与采购、种植、养护等;
(3)定期检查和记录植物生长情况,并提出合理的养护建议;
(4)园艺设备及材料的管理与维护;
(5)其他与城市绿化相关的辅助服务。
三、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1.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
2. 付款方式:
(1)合同签署后,甲方应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项目中期检查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3)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剩余30%的合同金额。
3. 乙方应在每次收到付款后,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收款凭证。
四、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与检查;
(2)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3)按约定时间支付合同款项;
(4)对乙方的工作成果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要求其进行改进。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获取甲方提供的材料和信息;
(2)应按照约定的时间与质量要求完成服务;
(3)在服务过程中,应遵循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4)应对其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以保证服务质量。
五、施工期限
本协议的有效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在此期间,乙方需按合同的约定开展工作,特殊情况需提前通知甲方并协商调整。
六、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款项的,应自逾期之日起,按欠款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2.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服务职责,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按造成损失金额的两倍赔偿甲方;
3.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延期或无法履行,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 本合同的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任何一方均可提前解除合同;
3. 解除合同时,尚未履行部分的内容按实际完成情况结算相关费用。
八、争议解决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
1. 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合同的生效条件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特殊条款
(如有特殊要求或约定,需在此列明)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