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2023年10月1日签署:
甲方(委托方):张先生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服务方):北京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北京市*************
联系方式:*********
鉴于甲方需要定期的家政服务,乙方拥有相应的服务人员和能力。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有关家政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每月定期的清洁与保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房屋内外清扫、卫生和整洁;
(2)厨房、卫生间等重点区域的深度清洗;
(3)家具、家电、窗帘等物品的整理与清洁;
(4)提供儿童或老人日常看护,协助其生活起居。
1.2 服务时间为每周三、周五,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条 服务费用
2.1 本合同所涉服务费用为每月人民币XXXX元(¥XXXX)。
2.2 甲方应于每月1日前,将当月服务费用支付给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提出合理要求和建议;
(2)及时支付服务费用,确保乙方服务的正常开展;
(3)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家政服务环境与设施,满足服务要求;
(4)在服务期间,甲方需对乙方的服务人员予以适当的尊重与配合。
3.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按时收取服务费用;
(2)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高质量的服务,确保服务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技能和经验;
(3)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服务无法如期进行,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商补救方案;
(4)乙方需为服务人员购买必要的保险,保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第四条 服务质量
4.1 乙方应保证服务质量,确保清洁卫生达到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标准。
4.2 甲方若对服务质量有异议,可在服务结束后48小时内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安排补救措施。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有权停止服务,并要求甲方支付延期期间的服务费用。
5.2 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相应费用,且乙方需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5.3 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重大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6.1 本合同一经签署,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需变更,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
6.2 任何一方在对方严重违反合同条款的情况下,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合同生效
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如需继续合作,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7.2 合同期满前,任何一方如需续约,应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与对方进行协商。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本合同的签署、履行及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附则
9.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