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张三),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
乙方(李四),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
鉴于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经过友好协商,特就财产分配及子女抚养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离婚后的财产及子女抚养权分配,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公正合理的保障。
第二条 离婚声明
甲乙双方自愿离婚,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双方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第三条 财产分配
1. 财产范围:双方婚姻期间所购置的房产、车产、银行存款及其他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财产的所有资产,均为双方共同财产。
2. 房产:位于XXXX街的房产归甲方所有,乙方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放弃对此房产的一切权利。甲方应于本协议签署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房产市场价值的50%作为补偿。
3. 车辆:双方共有的车辆由乙方保留,甲方应支付乙方车辆市场价值的30%作为补偿,乙方需在付款完成后协助甲方完成车辆过户手续。
4. 银行存款:双方共同银行账户中余额为XXXX元,双方同意按照50:50的比例分配,甲方取得XXXX元,乙方取得XXXX元。
5. 其他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共同投资的股票、基金等,双方各自持有的部分按照各自拥有份额进行分配。
第四条 子女抚养权
1. 子女基本信息:双方共有子女一名,姓名:小明,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
2. 抚养权:小明由乙方负责主要抚养,甲方享有探视权,具体探视时间为每周末的周六、周日。双方需友好协商,确保小明的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
3. 抚养费用:甲方需按月支付小明的抚养费,具体金额为XXXX元,乙方有权用于小明的生活、教育等相关开支。
4. 教育权:双方同意共同参与小明的教育决策,包括学校选择、课外活动等,确保小明的教育质量。
第五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权利:
(1)享有探视权,乙方不得阻拦。
(2)在子女教育问题上应有发言权。
(3)按时获得抚养费用,并参与共同决策。
2. 甲方义务:
(1)按时支付抚养费用。
(2)尊重乙方的子女抚养方式,支持小明的健康成长。
(3)如需变更探视时间,需提前告知乙方。
3. 乙方权利:
(1)作为主要抚养人,享有对子女的日常管理权。
(2)按时获得甲方支付的抚养费用。
(3)在家庭事务中,享有优先决策权。
4. 乙方义务:
(1)积极配合甲方的探视安排。
(2)确保小明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优良。
(3)如有重大决定,及时告知甲方并进行沟通。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未按规定时间支付抚养费,每逾期一天,需向乙方支付未付抚养费5%的违约金。
2. 如果乙方拒绝甲方的探视要求,甲方有权要求重新安排探视时间并可向法院申请保护裁决。
3. 双方对协议的其他条款应当遵守,如未履行造成损失,违约方需负责赔偿。
第七条 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均需遵守约定条款。如需变更和解除,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任何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
1.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如果协商无果,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九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若被视为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甲方(签名):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名):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