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李明,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乙方:王芳,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鉴于甲方与乙方自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并于XXXX年XX月XX日生育一子一女,分别为李晓(男),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及李婷(女),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因感情不合,双方自愿达成如下离婚协议:
第一条 离婚申请
甲方与乙方经过协商一致,同意提出离婚申请,并请求人民法院审核离婚事项。
第二条 子女抚养权
1. 子女抚养权归属于乙方,乙方有权独立决定子女的生活、教育及其他相关事务。
2. 甲方每月有义务支付抚养费人民币XXXX元,直至子女年满18岁、高中毕业或自愿在经济上独立为止。
3. 甲方享有探望权,每月可探视子女一次,时间以双方协商为准,并需提前三天告知乙方具体时间和地点。
4. 甲方在探望期间应确保子女的安全和健康,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子女的心理和身体健康。
第三条 财产分割
1. 双方同意自愿分割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共同财产,具体如下:
(1) 房产:位于XXXXXXXXXXXX的房屋归乙方所有,甲方自愿放弃对该房产的所有权及其他权利。
(2) 车辆:双方共有的车辆(车牌号:XXXXXXXX)由甲方所有,乙方自愿放弃对该车辆的所有权。
(3) 存款:双方银行账户内的存款总额为人民币XXXX元,清算后由甲方领取XXXX元,乙方领取XXXX元。
(4) 其他财产:如家电、家具等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配,约定由甲方领取XXXX元,乙方领取XXXX元。
2. 双方均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主张因婚姻关系产生的其他共同财产或债务权益。
第四条 债务承担
1. 各方承担婚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个人债务,甲方自愿承担其个人在婚姻存续期间形成的债务,乙方对此无任何责任。
2. 在共同借款及债务方面,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双方认可的共同债务共计人民币XXXX元,甲方承担该债务的XXXX元,乙方承担XXXX元。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不按约定支付子女抚养费,乙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违约金按照欠款金额的百分之十计算。
2. 若乙方不按约定履行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责任,甲方有权重新申请变更子女抚养权,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违约金按照相应抚养费用的百分之五十计算。
3. 如因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承担因其违约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 协议生效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以任何理由不得单方面撤销或变更本协议的内容。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 若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后方可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签署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