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LM-ZH-2023-001
甲方(男方):李明,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12345678
乙方(女方):张华,身份证号码:876543210987654321
为妥善处理李明(甲方)与张华(乙方)在离婚时涉及的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安排,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确认与分割
1.1 夫妻共同财产
甲方与乙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共同名下的房产:位于XX市XX区XX小区的房屋(房产证号码:XXXXXX);
(2)共同名下的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基金等,具体数额以协议签署日的资产评估为准;
(3)其他共同财产:如车辆、家庭物品等。
1.2 财产分割方案
经双方协商,以下是财产分割具体方案:
(1)房产分割:位于XX市XX区XX小区的房屋归乙方所有,甲方在房产过户后给予乙方人民币XX万元的补偿。
(2)金融资产:共同的银行存款(金额为人民币XX万元),双方均分,甲乙各得人民币XX万元。股票及基金按市场价进行评估后,双方均分。
(3)车辆:双方协商将共同名下的车辆归甲方所有,甲方需支付给乙方人民币XX万元的补偿。
(4)家庭物品:双方自行分配,未达成一致的,采取公证方式处理。
第二条 子女抚养权的安排
2.1 子女情况
双方育有一子(姓名:李小明),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
2.2 抚养权安排
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抚养权安排:
(1)李小明由乙方负责直接抚养,甲方享有探视权,探视时间为每周末的午后两小时,假期期间由双方另行协商。
(2)甲方有义务承担子女的抚养费用,具体包括教育费用、医疗费用及其他生活费用,金额为每月人民币XX元,至子女独立之日为止。
2.3 教育及医疗决策权
双方同意共同参与李小明的教育决策,如选择学校及重大医疗决策,需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
第三条 违约责任
3.1 违约责任条款
如一方未按照本协议履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具体赔偿金额将由双方重新协商确定,必要时可由法院判定。
3.2 违约金
如一方违反财产分割条款,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未执行部分财产价值的XX%。如违反子女抚养权安排,需支付抚养费用的XX倍作为违约金。
第四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条款
4.1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持一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争议解决
如在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居民所在地或乙方居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3 协议附件
本协议附件包括婚姻期间财产清单、子女出生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均为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
4.4 修改与解除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与解除,须经双方书面同意。修改或解除协议的通知有效期为七个工作日。
4.5 其他约定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备注: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及见证人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