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23年10月1日签订:
甲方:李明,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12345678,住址:北京市某小区。
乙方:王芳,身份证号码:876543210987654321,住址:北京市另一个小区。
鉴于甲方与乙方于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并于XXXX年XX月XX日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现就双方离婚后共同财产的分割及子女抚养权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定义
共同财产指甲方与乙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全部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汽车、存款、股票、债券及其他投资等。
第二条 共同财产的分割
1. 双方共同财产的评估
双方同意在协议签署后7个工作日内,由双方共同选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共同财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书面评估报告。评估费用由双方各承担50%。
2. 房产分割
双方就位于北京市XX小区的房产(房产证号:XXXXXXXX)达成如下协议:
(1)该房产的市场评估价值为人民币XXXX万元。
(2)房产归甲方所有,甲方需在协议签署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XXXX万元的补偿金。
(3)若甲方未按期支付补偿金,乙方有权要求法院对该房产进行处置。
3. 车辆分割
双方共同拥有一辆汽车(车牌号:XXXXXX)。该车的市场评估价值为人民币XXXX万元,双方同意:
(1)车辆归乙方所有,甲方支付给乙方人民币XXXX万元作为补偿。
(2)车辆的过户手续由乙方负责,甲方配合完成所有必要文件的签署。
4. 其他资产的分割
(1)银行存款:双方共同名下的银行存款共计人民币XXXX万元,双方同意各分得人民币XXXX万元。
(2)其他投资与股票的分割按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方案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条 子女抚养权
双方共有一子一女,分别为李小明(男,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及李小白(女,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针对子女的抚养权及抚养费用,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 抚养权的安排
甲方为李小明的主要抚养人,乙方为李小白的主要抚养人。双方同意每周末的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甲方和乙方相互探视对方抚养的子女,各自有权在法定节假日的活动安排中平等参与。
2. 抚养费用
(1)甲方负责支付李小明的月抚养费人民币XXXX元,乙方负责支付李小白的月抚养费人民币XXXX元。
(2)双方在子女的教育、医疗等方面的费用按比例各承担50%。
3. 探视权
乙方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探视李小明,甲方也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探视李小白,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得影响对方正常生活。
第四条 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在约定期限内按协议支付相关财产补偿及子女抚养费用。
(2)甲方应负责维护子女的健康与教育,确保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在约定期限内按协议接收甲方支付的相关财产补偿与子女抚养费用。
(2)乙方应维护子女的心理健康,鼓励双方保持良好的沟通。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照协议规定支付相关财产补偿或子女抚养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所拖欠金额的1.5倍作为违约金。
2. 若乙方未按照协议规定的安排进行探视或妨碍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如无法协商解决,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合同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