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李明,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张华,女,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
鉴于甲乙双方因感情不合,经友好协商决定离婚,现就双方的财产分割及对子女的抚养权达成如下协议:
一、离婚登记
甲方与乙方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向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二、财产分割
1.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住房、车辆、银行存款及其他资产。
2. 双方确认共同财产总额为人民币人民币XXXX元(大写:XXXX元整),具体财产分割如下:
(1)双方共同购置的房产位于XXXXXXXXXXXXXXXXXXXX,评估价值为人民币XXXX元,甲方承认该房产由甲乙两方共同所有,最终由乙方继承,该房产由乙方负责所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贷款及物业管理费,甲方放弃一切与该房产相关的权利;
(2)双方共同所有的机动车辆(品牌、型号:XXXXXXXXXXXXXXXXXXXX,评估价值为人民币XXXX元)归甲方所有,由甲方自行负责所有相关费用,包括过户、保险等;
(3)银行存款人民币XXXX元由双方共同分割,甲方领取XXXX元,乙方领取XXXX元;
(4)双方同意以其他形式的共同财产(如股票、债券等)进行价值评估,按照各自的贡献进行合理分割,具体事宜可另行协商;
(5)双方各自所拥有的个人财产(如个人衣物、个人物品等)不计入共同财产分割内。
三、子女抚养权
1. 双方育有一子(女):XXXX(姓名),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
2. 双方同意将子女的主要抚养权归乙方所有,乙方应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和教育条件,确保子女的健康成长。
3. 甲方有权在假期及其他约定的时间与子女进行探视,并不得干涉乙方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权。
4. 抚养费:甲方应于每月的前五天向乙方支付子女抚养费人民币XXXX元(大写:XXXX元整),直至子女成年或双方另有约定。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探视权,并有权获得对子女的知情权;
(2)按时支付抚养费,确保子女基本生活需求;
(3)在房产分割中不再对乙方提出异议,依法履行协议条款。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子女的抚养权和教育权;
(2)独立处理与房产相关的事务,甲方不得干涉;
(3)应为子女提供必要的身体、智力和情感支持,确保其健康成长。
五、违约责任
1. 如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子女抚养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款项,并加收逾期利息,利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 如乙方未能提供稳定的生活环境和教育条件,甲方有权提起对抚养权的重新审议申请,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导致另一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以实际损失为基准。
六、合同生效条件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经过公证后具有法律效力。
2. 双方在此协议内的约定在离婚登记完成后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需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经公证。
七、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均有权将纠纷提交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八、其他约定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中未尽事项,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并做成书面补充协议。
3. 本协议的修改与补充需经双方书面确认,补充协议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签署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