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2023-ZS-LS-001
甲方:张三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XXXXXXX
乙方:李四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XXXXXXX
鉴于:甲乙双方因感情不和,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对双方的共同财产及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合理分割与安排。为此,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财产分割
1. 共同财产
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汽车、存款、股票及其他财产。详细清单如下:
(1)位于XXXX的住宅一套,市场评估价为人民币XXXX万元;
(2)XXXX品牌汽车一辆,市场评估价为人民币XXXX万元;
(3)银行存款人民币XXXX万元;
(4)股票投资组合,预计价值人民币XXXX万元。
2. 财产分割比例
经过协商,双方一致同意按照以下比例分割共同财产:
(1)甲方获取上述住宅的所有权,并补偿乙方人民币XXXX万元;
(2)乙方获取上述汽车,并对甲方补偿人民币XXXX万元;
(3)双方共同存款及股票由双方各自平分,故甲方与乙方各自获取人民币XXXX万元,具体存款账户和股票账户均须在合同签署后及时过户和利弊分割。
3. 个人财产
各方个人婚前财产及婚后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具体包括:
(1)甲方个人名下的房产及相关财产;
(2)乙方个人名下的房产及相关财产。
第二条 子女抚养权
1. 子女情况
双方育有一子,姓名:小张,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
2. 抚养权安排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子女由乙方负责主要抚养,甲方享有探视权。具体安排如下:
(1)乙方负责小张的日常生活、教育及医疗等费用,甲方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XXXX元,支付期限为小张满十八岁为止;
(2)甲方每月可在规定的探视时间内(每周末的周六、周日)探望小张,具体时间可由双方协商确定;
(3)如因特殊情况需变更探视时间,甲方须提前三天通知乙方,取得同意后方可变更;
(4)双方应尊重对方在抚养子女过程中的意见,如需共同决策的事项,需协商一致;
第三条 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享有探视权,并有权了解小张的教育、成长情况;
(2)依照约定支付抚养费,不得逾期;
(3)协助办理财产过户手续,确保乙方在财产安排中的权益;
2.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享有主要抚养权,负责小张的日常生活、教育及医疗等费用;
(2)保障甲方的探视权利,给予其合理的探视时间;
(3)及时告知甲方小张的成长与教育情况,不得私自做出重大决策;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均构成违约。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费用等。
2. 甲方如未按时支付抚养费,每延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当期抚养费5%的违约金;
3. 乙方如未能合理安排探视,应向甲方支付每次探视50%的抚养费作为违约金;
4.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附则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2. 本协议的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方(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