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张三
身份证号:123456789012345678
住址:北京市海淀区某街道某小区
乙方:李四
身份证号:987654321098765432
住址:北京市朝阳区某街道某小区
鉴于甲方与乙方于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因感情不合,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达成离婚协议,并于XXXX年XX月XX日办理离婚手续。为保障双方在离婚后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资产现状
1. 甲方与乙方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住房(产权证编号:XXXXXXX);
(2)银行存款(甲方账号:XXXX,乙方账号:XXXX);
(3)其他共同财产(如汽车、家电等),具体资产名单附后(附件一)。
第二条 财产分配
1. 甲方与乙方双方同意对上述共同财产进行如下分配:
(1)住房的处置权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三十日内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甲方在该房产的价值部分应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人民币XX万元。
(2)双方各自银行存款按比例分配,甲方拥有的账户内的余额(含利息)为人民币XX万元,乙方拥有的账户内的余额(含利息)为人民币XX万元,双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十日内进行清算并各自取得相应的款项。
(3)其他共同财产由双方自行协商分配,如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同意将该财产售出后按以上比例分配收益。
第三条 抚养权安排
1. 双方育有一子(女)张小四,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双方关于抚养权的安排如下:
(1)张小四的主要抚养权归乙方所有,乙方应保证张小四的正常生活和教育;
(2)甲方享有每月一次的探视权,时间为每月第一个周末的下午2时至4时,甲方应提前48小时通知乙方。
(3)甲方需按月份支付抚养费,每月人民币XX元,直至张小四年满十八岁为止,抚养费支付应于每月的第十日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第四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抚养小四的方式提出合理建议,但需尊重乙方的主要决定权;
(2)甲方不得阻碍乙方对小四的正常抚养权行使,保持与小四的良好关系;
(3)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严禁拖欠。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对抚养小四的方式享有决定权,并负责小四的日常教育与生活;
(2)乙方应保障甲方的探视权,不得随意限制甲方与小四的联系;
(3)乙方有责任妥善处理甲方对小四的探视请求,避免造成亲子关系的疏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如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除应支付所欠款项外,还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未支付金额的五分之一。
2. 如乙方未按照约定提供探视条件,甲方可要求乙方赔偿因违约产生的合理费用,并享有向法院请求解决的权利。
3. 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事项
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对于双方及其继承人、受让人均具约束力。
3. 在本协议签署后,若涉及变更或补充协议,须经双方书面同意。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署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