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丈夫):[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住址:[住址]。
乙方(妻子):[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住址:[住址]。
鉴于:甲方与乙方于[结婚日期]进入婚姻关系,现因双方意愿,决定解除婚姻关系。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特订立本协议。双方确认本协议中所列条款均系经过深思熟虑、自愿达成一致,愿意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分割】
1.1 双方确认,自婚姻关系成立以来,双方所获得的财产均为共同财产,具体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机动车、存款、股票、以及其他形式的财产。
1.2 双方约定,以下共同财产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分割:
a. 房产:[详细地址],由甲方持有,乙方放弃所有权利。
b. 机动车:[车辆信息],由乙方持有,甲方放弃所有权利。
c. 银行存款:[具体金额],双方各分50%。
d. 股票及其他投资,由双方协商后,共同处置,现金分配均分。
第二条 【子女抚养权及养育责任】
2.1 双方确认有一子女:[子女姓名],性别:[性别],出生日期:[出生日期]。双方同意该子女的抚养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享有探望权。
2.2 甲方同意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人民币[金额],至子女成年或完成高等教育为止。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支付日期为每月的第一日。
2.3 双方约定,子女在教育及医疗等方面的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支付比例为甲方70%,乙方30%。
2.4 甲方享有合理的探望权,每周至少探望子女一次,并提前一天通知乙方。探望地点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条 【违约责任】
3.1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未履行义务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
3.2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子女抚养费,需支付未支付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一作为逾期违约金。乙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索该逾期费用。
3.3 如甲方未能合理行使探望权,乙方有权限制甲方的探望权。若甲方频繁违反探望约定,乙方可申请变更抚养权。
第四条 【其他条款】
4.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均不得擅自解除或变更本协议,须经双方书面同意。
4.2 任何涉及本协议的争议,双方同意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解决,任一方有权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的附加条款及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成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4.4 对于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议,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条款。
4.5 双方确认已详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并在充分理解的基础上自愿签署本协议。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