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父亲):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母亲):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结合家庭实际情况,就家庭财产的分配及子女的抚养权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协议目的
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甲乙双方在离婚或分居后,家庭财产的分配及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探视权等事宜,以保障双方及子女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的和谐。
第二条 财产分配
1. 甲乙双方确认,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房产:位于________的房屋(房产证编号:_____________)。
(2)银行存款:双方联名账户的余额为:_____________。
(3)车辆:所有登记于双方名下的车辆。
(4)其他财产:包括家具、电子设备等。
2. 财产分配如下:
(1)甲方获得房产的全部权利,乙方则需在签署本协议后协助甲方完成房产过户手续。
(2)银行存款按比例分配,乙方应获得银行账户余额的50%。
(3)车辆由持有权的所有方保留,另一方可获得财产相应价值的补偿。
(4)其他个人财物由各自保有,不再进行分配。
第三条 子女抚养权
1. 双方共同的子女为:_______(姓名),出生日期:_________。
2. 抚养权:
(1)乙方为主要抚养权方,负责日常生活及教育安排。
(2)甲方享有探视权,原则上每周末均可探视子女,具体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3. 抚养费用:
(1)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支付子女抚养费用____________元,用于子女生活、教育等开支。
(2)甲方不得迟延支付抚养费用,若遇特别情况,可提前与乙方沟通协商。
第四条 学校及医疗决定权
1. 子女所教学校的选择需由双方协商一致,并需提前告知对方。
2. 关于子女的医疗事项,甲乙双方均应参与重大决定,共同决策。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规定支付抚养费用,乙方可向甲方发出书面催告,若甲方在收到催告后仍未按时支付,则需支付逾期款项的5%作为违约金。
2. 若乙方未能按照约定协助甲方进行房产过户,则须向甲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 本协议一旦签署,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2. 如遇特殊情况,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变更要求,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方可生效。
第七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 若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毕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后终止。
2. 本协议共计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请各方仔细阅读本协议的条款,并在明确各自权利与义务后,自愿签署以示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