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某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某市中心路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三
联系电话:123-4567-8901
乙方(承包方):某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某市建设大街45号
法定代表人:李四
联系电话:987-6543-21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双方实际情况,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施工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某市中心商业综合体建设工程
2. 工程地点:某市中心商业区
3.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50000平方米,包含购物中心、办公楼及地下车库等功能
4. 工程期限:自2023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工期共计24个月
二、合同价款
1. 合同总价: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120,000,000)。
2. 价款支付方式:进度款、尾款支付。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定期向乙方支付进度款,尾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三、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2)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图纸及相关资料;
(3)负责与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保障施工顺利进行;
(4)有权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与检查;
(5)及时审批设计变更及追加工程。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质量标准完成工程;
(2)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及设备,确保工程进度;
(3)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施工规范、标准和安全规程;
(4)负责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和事故处理;
(5)及时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四、合同条款
1. 工程设计及变更:
(1)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甲方提供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任何设计变更需经甲方书面确认;
(2)因设计变更导致的工程量变化,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确认价格,并签署补充协议。
2. 工程验收:
(1)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
(2)甲方应于收到申请后的七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如发现问题,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整改,整改完成后再申请验收。
3. 工期延误:
(1)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期延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应协商确定新的工期。
4. 质量保证:
(1)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确保达到合同约定的使用要求;
(2)工程质量保修期为验收合格后两年,保修期内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1. 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 如因乙方延误工期,需按每日人民币壹万元(¥10,0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若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暂停施工,直至甲方支付至规定金额,恢复施工后,甲方仍需承担因此产生的延误损失。
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 合同的任何变更、解除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
2.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
3. 甲方在下列情况下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款;
(2)乙方违反施工规范,造成工程质量严重问题;
(3)乙方无合理理由拒绝履行合同。
七、合同生效及其他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章之日起生效,直至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结算清楚为止;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