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XX市环保局
地址:XX市XX区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
乙方(承包方):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XX市XX区XX街XX号
法定代表人: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
鉴于甲方需要建设市政污水处理厂,乙方具备承揽施工的资质与能力,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市政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XX市市政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1.2 工程地点:XX市XX区XX地段
1.3 工程规模:预计日处理污水能力XX吨。
1.4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设备安装、配电设施及辅助设施建设。
第二条 合同金额与支付方式
2.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XX万元(大写:XX万元整),包括所有施工及提供材料的费用。
2.2 付款方式:
2.2.1 合同签署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2.2 在工程完成70%时,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作为阶段款。
2.2.3 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30%。
2.3 乙方应开具相应的发票,甲方仅在收到合法发票后方可支付款项。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1 甲方有权随时监督施工进度,提出改进建议。
3.1.2 甲方应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3.1.3 提供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场地、临时用水、电力等支持。
3.1.4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申请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3.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2.1 乙方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进行施工。
3.2.2 乙方有权获得甲方及时的付款与支持。
3.2.3 乙方应对施工现场负责,并妥善处理各项安全与环保问题。
3.2.4 若因施工原因造成的公共设施损坏,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条 工程变更
4.1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工程内容时,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2 变更内容涉及的费用和工期应双方协商确认,并签署变更协议。
4.3 乙方需按照变更后的内容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五条 工期
5.1 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XXXX年XX月XX日。
5.2 工程完工日期为XXXX年XX月XX日,工期为XX月。
5.3 如因不可抗力影响工期,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双方应协商确定合理的工期延长。
第六条 质量标准
6.1 本工程的施工质量应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和甲方的具体要求。
6.2 乙方应在施工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提交甲方审核。
6.3 甲方可派工作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6.4 若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乙方负责无偿整改,直至符合合格标准为止。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甲方如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应支付逾期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7.2 乙方如未按时完成工程,需向甲方支付未完成部分总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7.3 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直接损失。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
8.1 若一方严重违反合同条款,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2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协商处理。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与变更
9.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9.2 合同内容的任何变更均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9.3 本合同共计叁页,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0.1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下无正文)
甲方:XX市环保局(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