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就城市公园绿地景观工程的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是明确双方在城市公园绿地景观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责任及义务,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第二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城市公园绿地景观工程
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3. 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绿植种植、小品设置、步道铺设、灌溉系统安装及相关景观设施的建设。
4. 工期: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
第三条 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2. 甲方应根据工程进度按以下方式支付合同款项:
(1)合同签订后,支付总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
(2)工程完成50%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3)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4)保修金为合同总金额的10%,在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时支付。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项。
2. 甲方应提供施工所需的相关资料及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3. 甲方有权对工程施工进度、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
4. 甲方若对工程进度或质量有异议,应在收到乙方的施工报告后及时反馈。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标准。
2. 乙方有权根据施工进度申请甲方支付工程款项。
3. 乙方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保施工安全,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并对此负责。
4. 乙方应在工程竣工后,及时向甲方申请验收。
第六条 工程变更
1. 因不可抗力或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变更的,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2. 变更内容应明确变更的部分、原因及相应的费用调整。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索赔,同时停止施工。
2. 如果乙方未按期完工,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3. 由于乙方施工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导致返工或者修复的,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和损失。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 合同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经过双方签署后方可生效。
2. 如发现对方隐瞒重要信息或严重违反合同,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负责相应的损失赔偿。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与管辖
1.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因合同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并形成书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年__月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