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项目业主名称)
地址:(项目业主地址)
联系方式:(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乙方:(施工单位名称)
地址:(施工单位地址)
联系方式:(施工单位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城市商业综合体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及后期维护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范围
1.1 本合同所涉及的项目为城市商业综合体建筑工程,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后期的维护服务。
1.2 项目地点:
(具体地址)
1.3 项目规模及主要内容:
(详细描述工程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第二条 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2.1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具体金额)元,合同金额包括设计费、施工费、材料费及后期维护服务费用。
2.2 付款方式:甲方应按照以下进度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2.2.1 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
2.2.2 设计完成后,支付设计费的30%;
2.2.3 施工开始前,支付总金额的30%;
2.2.4 施工进度达到50%时,支付总金额的20%;
2.2.5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款项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支付。
第三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 有权监督工程进度及质量,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
3.1.2 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
3.1.3 提供必要的设计资料、场地及配合施工的相关服务;
3.1.4 有权对工程的变更、增加及减少进行协商和确认。
3.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 负责项目的设计、施工及维护,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3.2.2 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
3.2.3 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场施工,确保施工进度;
3.2.4 提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及质量监督,确保施工安全。
第四条 工期
4.1 工程总工期为(具体天数)天,自甲方支付预付款之日开始计算。
4.2 施工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予以同意并协商新的完工日期。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5.1 乙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甲方的具体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5.2 工程验收分为初验和终验:
5.2.1 完成后,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正式移交;
5.2.2 终验应在工程竣工后30日内进行,终验合格后,双方应签署验收报告。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如甲方未能按照付款约定的时间支付合同款项,应按逾期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一支付乙方违约金。
6.2 如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或质量标准完成工作,需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直接损失。
6.3 任一方如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可协商处理,但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7.1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需要变更的情况,需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进行变更。
7.2 任何一方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7.2.1 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无法继续履行的;
7.2.2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7.3 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通知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合同生效及争议解决
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2 本合同的解释及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8.3 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事项
9.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
签署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