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__________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为明确甲方与乙方在城市综合体建设中的权利与义务,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城市综合体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
1.3 工程范围:本工程包括地基、结构及装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施工图和技术规范。
1.4 工程期:工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开始,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竣工。
第二条 合同价款
2.1 本工程合同总价为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2.2 价款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施工管理费等。
2.3 付款方式:甲方应根据工程进度按月支付款项,具体支付节点如下: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
(2)工程完成80%时,支付合同总价的5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
(4)保修金为合同总价的10%,在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返还。
第三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有权对工程进度及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2)应按时支付合同款项,保证乙方施工所需的资金。
(3)提供施工所需的施工图、设计变更及其他相关资料,确保乙方施工顺利进行。
(4)及时解决施工中关于设计、材料等方面的问题。
3.2 乙方权利与义务:
(1)有权按合同约定获得工程款项。
(2)应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标准。
(3)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施工,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应及时通知甲方。
(4)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第四条 工程变更
4.1 因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化等原因需要变更工程内容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进行工程变更设计。
4.2 工程变更应书面确认,相关费用与工期的调整需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补充协议。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甲方若未按照约定支付合同款项,应按逾期款项的5%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逾期金额的30%。
5.2 乙方若未能在规定工期内完成施工,应按合同总价的0.5%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总合同价的20%。
5.3 如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原因导致施工无法继续,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延误的损失、额外的施工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六条 合同解除
6.1 双方之一,可以在以下情况下解除合同:
(1)另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仍未予以改正。
(2)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且双方无法达成一致解决方案。
6.2 合同解除时,解除方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对方,并与对方进行善后处理。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与变更
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2 合同的任何修改、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确认方为有效。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2 如无法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
9.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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