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城市综合体项目基础设施建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城市综合体项目基础设施建设。
1.2 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本协议所述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排水系统、电力设施、绿化工程等基础设施的施工。
第二条 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
2.1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
2.2 甲方应按照以下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
(2)工程开工第一阶段完成后(具体阶段根据项目进度确定),甲方按合同总价的30%支付;
(3)工程完工后,甲方在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的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
(4)余款在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于质保期满后的30日内支付。
第三条 工期
3.1 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2 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3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程进度,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工期延续。
第四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有权对工程的实施进度、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2)及时支付约定的款项,协助乙方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难题。
(3)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及施工所需的相关许可证件。
(4)负责工程相关的报建、验收及后期维护的相关工作。
4.2 乙方权利与义务:
(1)有权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收取工程款项。
(2)负责城市综合体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的具体实施,包括施工、管理及相关人员的组织。
(3)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承担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法律责任。
(4)在工期内,定期向甲方报告工程进度,并提供施工日志和相关证据资料。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损失,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5.2 逾期支付工程款的,甲方应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支付完毕。
5.3 乙方如未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施工,需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计算方式为每天总合同价的千分之一,逾期时间超过30天的,可以解除合同。
第六条 合同变更
6.1 合同的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做成书面补充协议。
6.2 因外界条件变化(如政策调整、自然灾害等)导致合同履行的内容或条件发生变化,双方应及时沟通并协商解决办法。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7.1 合同生效后,如遇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
7.2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重大条款,造成对方损失的,受害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八条 合同生效条件
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0.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10.2 本合同的附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