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名称)
地址:(委托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姓名)
联系方式:(委托人电话)
乙方:(承包方名称)
地址:(承包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承包人姓名)
联系方式:(承包人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城市住宅小区绿化工程施工(含园林景观设计与实施)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述
1. 项目名称:城市住宅小区绿化工程。
2. 项目地点:(具体地址)。
3. 工程内容:包括园林景观设计、土壤改良、植被种植、灌溉系统安装、景观小品设置等。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权对工程的设计方案、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2. 甲方应提供乙方所需的施工场地及相关配合,确保乙方的正常施工。
3.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时支付工程款项。
4. 甲方应对乙方在施工期间产生的合理要求给予支持和配合。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进行园林景观设计和绿化工程施工。
2. 乙方应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准确地完成施工任务,确保施工质量。
3.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并对甲方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
4. 乙方负责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文明施工。
5. 乙方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合法合规进行施工。
四、工程造价与付款方式
1. 工程总造价为:(具体金额),应根据甲方确认的工程预算进行支付。
2. 付款方式:
a. 合同签署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b. 施工准备完成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c.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d. 余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工程维保期结束后支付。
五、工程期限
1. 工程开工日期为:年月日。
2. 工程竣工日期为:年月日。
3. 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协商确定新工期。
六、工程变更
1. 如因甲方要求或设计问题导致工程内容的变更,乙方应在收到变更通知后的五日内提供变更的施工方案及相关费用预算。
2. 甲方确认变更方案后,双方应签署补充协议,明确变更的内容及费用。
七、成品的保修
1. 乙方负责提供工程完工后的保修服务,保修期为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的一年。
2. 保修范围包括植被成活率、灌溉系统的正常运作及其它与绿化有关的问题。
八、违约责任
1. 甲方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按未支付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一计算。
2. 若乙方未能按期完成工程,需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按因延误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 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其进行改正,严重违反的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
九、合同生效条件
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及盖章后生效。
2. 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争议解决
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一、其他事项
1. 双方应妥善保管本合同及相关文件,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的修改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