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老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乙方(照护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鉴于:
1. 甲方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因年事已高,身体状况日益衰弱,需长期照护服务,以保障其生活质量。
2. 乙方愿意提供照护服务,并接受甲方的遗赠及相关福利安排。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甲方与乙方之间的长期照护服务及相关遗赠安排,确保甲方在晚年期间能够获得相应的照护服务,同时为乙方提供合理的经济利益。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定提供照护服务,并对服务质量提出合理要求。
1.2 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个人身体状况、健康史及特别照护需求,如有变化应及时通知乙方。
1.3 甲方应按时支付约定的费用,不得拖欠。
1.4 甲方应尊重乙方的劳动,提供必要的生活设施并保持共用空间的整洁。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乙方有权获取甲方遗赠的财产,并依法享有该财产的所有权。
2.2 乙方应提供约定的照护服务,确保甲方的基本生活需求与心理需求得到满足。
2.3 乙方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侵犯甲方的合法权益。
2.4 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合理的服务费用调整建议,并提前通知甲方。
第三条 合同条款
1. 服务内容
1.1 照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生活照护、饮食安排、身体健康监护、心理疏导、药物管理及急救处理等。
1.2 服务时间为每周七天,每天不少于八小时,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
1.3 乙方有权在规定范围内合理安排工作,有必要时可请假休息。
2. 财务安排
2.1 甲方自签署本协议之日起,须向乙方支付每月照护服务费用人民币(具体金额),费用应于每月的第一天支付。
2.2 甲方应将遗赠财产提前交由乙方管理,具体遗赠组合由双方协商确认。
2.3 乙方在契约期间有义务将甲方的遗赠财产用于甲方的生活保障,任何不当使用其他用途的行为,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3. 福利安排
3.1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周到的照护服务,并在必要时协助甲方办理医疗、社保等相关事务。
3.2 甲方如需住院或委托他人照护,乙方在获得甲方的同意后,有权协助其选择合适的照护机构或医疗服务。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约定支付费用,乙方有权暂停照护服务,直至收到全额费用后恢复。
2. 若乙方未按协议要求提供照护服务,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要求其限期整改,若乙方未在限期内纠正,甲方可提出解除协议。
3. 若任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该违约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金额应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无法协商达成一致,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五条 合同的生效与解除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面解除。
2. 在满足合同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如需解除本协议,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国家政策变化等)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均可协商处理。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如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条款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的修改与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