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经过甲乙双方的协商,达成如下赠与协议:
第一条 赠与标的
甲方同意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______________的住宅房产(登记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无偿赠与乙方,作为本协议的赠与标的。该房产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 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2. 房屋性质:____________(住宅/商用等)
3. 房屋权属状态:____________(是否存在抵押、租赁等权利限制)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权利
1.1 甲方有权在该房产的赠与过程中收回未完成赠与前的所有权。
1.2 甲方有权随时了解乙方对该房产的使用情况。
2. 义务
2.1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该房产的权属情况及相关信息,不得隐瞒、虚假陈述。
2.2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材料、签署必要文件等。
2.3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回已赠与的房产。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权利
1.1 乙方有权合法使用、占有及处分该房产。
1.2 乙方在办理房产过户时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2. 义务
2.1 乙方应在接收房产后,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并承担相关的税费和手续费用。
2.2 乙方应合理使用该房产,不得损坏或改变房产的结构。
2.3 乙方不得将该房产转让或赠予第三方,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四条 赠与的条件与方式
1. 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应在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房产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土地使用权证等)提供给乙方。
2. 甲方应在______个工作日内与乙方共同前往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3. 赠与生效自正式过户手续完成之日。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向乙方如实告知房产的权属情况,导致乙方无法完成过户手续,则甲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若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办理过户手续,导致乙方无法享有房产的所有权,则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任何一方因对方的违约行为而遭受损失的,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及合理的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 本协议的变更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 如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政策法规变更等)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协议,并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房产过户手续完成后自动失效。
2. 本协议的签署地点为北京市,双方均应在协议上签字确认。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如因本协议产生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条款
1. 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乙双方所有,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释或变更本协议的内容。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