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署:
赠与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赠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 甲方为合法拥有的个人财产持有人,愿意将其所有的特定珠宝财产(以下简称“赠与财产”)赠予乙方;
2. 乙方为甲方直系亲属,特此接受该赠与财产,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 赠与财产的描述
1. 赠与财产包括以下珠宝:
a. 祖母传承的钻石项链一条;
b. 精美的黄宝石耳环一对;
c. 祖父赠予的黄金戒指一枚;
d. 其他经双方确认并附加的相关珠宝,具体清单见附件。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承诺其对赠与财产享有无争议的所有权,赠与财产未设定任何抵押或其他权利负担。
2. 甲方有权在双方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情况下,决定赠与财产的最终交付日期,但该日期必须在本协议签署后60日内。
3. 甲方负责确保赠与财产的真实、完整及合法性,且未因其先前的行为而影响其赠与效力。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有权利接收甲方赠予的所有珠宝,且乙方同意接受该赠与财产。
2. 乙方承诺在接受赠与财产后妥善保管,确保其不受损坏、丢失或灭失。
3. 乙方不得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转让、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赠与财产。
第四条 赠与财产的交付
1. 赠与财产的交付应由甲方于本协议签署后60日内亲自交付给乙方,并签署相应的交付凭证。
2.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延迟,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新的交付日期。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付赠与财产,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当于赠与财产市值的违约金,并继续要求履行协议。
2. 若乙方未能在接收赠与财产后妥善保管,导致赠与财产损坏、丢失,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若因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违约方需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 合同生效条件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签字代表双方均已充分理解并同意协议的全部内容。
2. 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形成。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履行及相关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签订地点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附则
1.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如被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2. 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留空以便签署)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