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签署:
赠与人(以下简称“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
受赠人(以下简称“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自愿将其所有艺术品赠与乙方,乙方亦愿意接受该艺术品,双方就赠与事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赠与标的
1.1 赠与标的为甲方所有的艺术品,详细描述如下:
- 艺术品名称:
- 艺术家姓名:
- 创作年代:
- 材质:
- 尺寸:
- 估值(人民币):
1.2 甲方确认上述艺术品为其合法所有,具有完整的所有权,不存在任何抵押、担保或权利瑕疵。
第二条 赠与价格
2.1 本次赠与为无偿赠与,乙方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2.2 该艺术品的估值为人民币元,作为甲方赠与决定的依据,但该估值不作为后续交易或再转让的价格参考。
第三条 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 甲方应保证其对赠与标的的所有权和完整的处置权,确保无任何法律纠纷。
- 甲方应在协议签署后将赠与标的交付给乙方,并提供与该艺术品相关的所有文件、证明及其他必要资料。
- 甲方未给予乙方任何明确或隐含的保证,包括艺术品的真伪、艺术品的市场价值、未来增值潜力等。
3.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 乙方有权获得赠与的艺术品,并在此之后单独享有该艺术品的所有权利。
- 乙方应妥善保管和维护该艺术品,并承担因 negligence 导致的丢失或损毁责任。
- 乙方承诺不将该艺术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若需转让,需事先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四条 交付条款
4.1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天内将艺术品交付给乙方,交付地点为双方协商确定的地点。
4.2 如因客观原因导致甲方不能按时交付,甲方应在交付日前及时通知乙方,并与其协商新的交付时间。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若甲方因故未能交付赠与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协议,并可追究相应的损失赔偿。
5.2 若乙方未能履行对艺术品的妥善保管义务,导致艺术品损坏或丢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以艺术品原估值为依据。
5.3 双方均应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因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如协商不成,任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六条 合同生效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6.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附则
7.1 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形成书面补充协议。
7.2 若本协议任何条款被认为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无效或不可执行条款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7.3 本协议的解释、变更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以下为签字页)
甲方(赠与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受赠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