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赠与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日期】签署:
赠与人:
姓名: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受赠单位:
单位名称: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鉴于赠与人希望通过现金捐赠的方式支持慈善事业,受赠单位为合法的慈善组织,双方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赠与内容
1.1 赠与人同意向受赠单位捐赠现金人民币______元整(¥______)。
1.2 此赠与款项将用于受赠单位的慈善项目,具体用途由受赠单位决定并告知赠与人,但需符合受赠单位的宗旨和公益性质。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2.1 赠与人的权利与义务:
2.1.1 赠与人有权明确要求受赠单位在赠与后提供捐赠用途的书面说明。
2.1.2 赠与人有权要求受赠单位依法公益性事业的执行情况报告。
2.1.3 赠与人应如实提供其身份信息,并在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按协议约定支付至受赠单位指定账户。
2.1.4 赠与人自愿放弃对赠与款项的返还请求,一经支付即完成赠与。
2.2 受赠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2.2.1 受赠单位应在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向赠与人提供捐赠款项的收据或者捐赠证明。
2.2.2 受赠单位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利用赠与款项,保障款项用于公益事业。
2.2.3 受赠单位应在每年度结束后,向赠与人提供当年度捐赠款项所支持项目的财务报告或使用情况说明。
2.2.4 受赠单位承诺为赠与人保持其个人信息的保密性,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三条 赠与款项的支付
3.1 赠与人应在本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将赠与款项支付至受赠单位指定的银行账户。
3.2 受赠单位应在收到赠与款项后2个工作日内,向赠与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据或捐赠证明。
3.3 若因赠与人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错误或不完整导致的延误,受赠单位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若赠与人未按时支付赠与款项,受赠单位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追索赠与人自协议签署之日起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款项支付完毕。
4.2 若受赠单位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赠与款项,赠与人有权要求受赠单位返还未使用款项,并追求相应的法律赔偿。
4.3 在本协议履行中,如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费用等。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5.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须经双方书面同意。
5.2 在不可抗力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以书面形式解除合同。不可抗力指自然灾害、战争、政策变化等影响合同履行的事件,且该方应在合理时间内将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通知对方。
第六条 合同生效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2 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均应严格遵守。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协议的解释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如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受赠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事项
8.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以书面形式进行补充。
8.2 本协议一式两份,赠与人和受赠单位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赠与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
受赠单位(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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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