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赠与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乙方(受赠单位):[非营利文化机构名称]
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愿意将其合法拥有的艺术品无偿捐赠给乙方,乙方亦愿意接受该艺术品作为捐赠,双方根据自愿、平等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赠与标的
1.1 赠与人甲方同意将其合法拥有的艺术品【作品名称】【创作年份】(以下称为“赠与艺术品”)无偿赠与给受赠单位乙方。
1.2 赠与艺术品的详细信息如下:
a) 艺术品名称:
b) 艺术品描述:
c) 尺寸和材质:
d) 国际艺术品市场估值(如适用):
第二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a) 甲方有权决定捐赠的艺术品种类及数量,并依照本协议将其合法转让给乙方。
b) 甲方应保证所赠与的艺术品为其合法拥有,未涉及任何他人权利,且不违反法律法规。
c) 甲方应在协议签署之日起:【具体时间】内,将赠与艺术品交付给乙方。
d)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合理措施妥善保管和展示捐赠的艺术品。
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a) 乙方有权接受甲方的赠与,并按照约定使用、保管及展示赠与的艺术品。
b) 乙方应对赠与艺术品进行妥善保管,不得随意转让、出售或进行其他侵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c) 乙方应在协议签署后【具体时间】内确认接受赠与艺术品,并为甲方提供接受捐赠的书面文件以作记录。
d) 若乙方对赠与艺术品进行展示,须在合适的场合内提供甲方的署名或相应的致谢。
第三条 赠与艺术品的接收与交付
3.1 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具体时间】内,将赠与艺术品交付给乙方。
3.2 交付地点为:[交付地址]。
3.3 乙方应在接收限期内对赠与艺术品进行检查,如发现有损坏或与描述不符情况,需立即通知甲方处理。
第四条 赠与艺术品的使用及展示
4.1 乙方在使用和展示赠与艺术品时,应确保其完整性,不得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改变、损坏或移位。
4.2 乙方应确保赠与艺术品在展示过程中不受损坏,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4.3 乙方有义务在公共展示任何赠与艺术品时标明甲方的姓名和捐赠身份。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如一方未能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
5.2 若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赠与艺术品转让、出售或作其他处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可选择收回赠与艺术品。
5.3 若因甲方提供不实信息导致乙方遭受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 合同的修改与解除
6.1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作出书面修改,修改内容应以书面形式确定并作为本协议的补充条款。
6.2 任一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现对方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均可提出解除本协议,解除时应提前【具体时间】通知对方。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如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时,受影响的一方可免责,但应及时通知另一方。
7.2 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具体时间】时,任何一方均可选择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本协议的解释、变更、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8.2 若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