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
赠与方(以下简称“甲方”):[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住址:[住址]。
受赠方(以下简称“乙方”):[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住址:[住址]。
基于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艺术品赠与乙方,并且乙方愿意接受该艺术品的赠与,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赠与标的
1.1 甲方自愿将其所有的艺术品(一件或多件,详见附件一)赠与乙方。该艺术品的具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艺术品名称、艺术家、创作日期、尺寸、材质等。
1.2 甲方承诺上述艺术品属于其合法所有,且在赠与时未设定任何抵押及第三方权利。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a) 甲方有权将该艺术品赠与乙方,并承担赠与过程中所需的所有必要手续。
(b) 甲方在赠与完成后,不再对该艺术品行使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转售、展览、复制等。
(c) 甲方承诺在赠与过程中如实披露艺术品的所有相关信息,包括艺术品的真实状况及相关历史。
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a) 乙方接受甲方赠与的艺术品,并取得该艺术品的完整所有权。
(b) 乙方应对该艺术品进行合理的保管与维护,避免因使用不当导致艺术品损毁或贬值。
(c) 乙方如决定转让该艺术品的所有权,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三条 赠与程序
3.1 甲方应在赠与协议签署后的[指定天数]日内,将赠与的艺术品交付给乙方。
3.2 乙方在收到艺术品后,应当在[指定天数]日内确认所赠艺术品的状态,如发现与协议不符的情况,需及时书面告知甲方。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甲方如未按照约定时间将艺术品交付给乙方,需向乙方支付赠与艺术品市值的[违约金百分比]%作为违约金。
4.2 乙方如未按照约定时间接受艺术品,或在接受后拒绝领取,不及时沟通处理事宜,视为自动放弃该艺术品,甲方可自主决定如何处置该艺术品。
4.3 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需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五条 合同的生效与变更
5.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5.2 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通过书面形式,经双方确认后方可生效。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约定
7.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通过书面形式作出约定。
7.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则:
签署本协议的双方应各自保证其签署行为的合法性与有效性,对各自所保证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甲方(赠与方)签名: 日期:
乙方(受赠方)签名: 日期:
(附件一:赠与艺术品的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