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赠与方):[姓名/单位名称]
地址:[甲方地址]
联系方式:[甲方电话/邮箱]
乙方(受赠方):[姓名/单位名称]
地址:[乙方地址]
联系方式:[乙方电话/邮箱]
鉴于甲方是合法的艺术作品所有者,其拥有的作品(以下简称“艺术作品”)愿意无偿赠与给乙方以用于慈善拍卖活动,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赠与的艺术作品
1.1 甲方同意将其创作的艺术作品(具体名称、尺寸、创作年份、材质描述等细节另附清单),无偿赠与乙方。
1.2 乙方承诺将此艺术作品用于[具体的慈善拍卖活动名称],并于[活动时间]进行拍卖。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有权在活动中对艺术作品进行宣传,并要求乙方在所有相关宣传资料中注明甲方的姓名及艺术作品的创作者身份。
2.2 甲方承诺所赠与的艺术作品为其原创,且没有任何第三方对其拥有产权或其他权利的争议。
2.3 若艺术作品在活动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未能如期拍卖,甲方有权选择撤回作品,且不承担责任。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乙方有责任妥善保管接受的艺术作品,确保其不受损坏。
3.2 乙方承诺将艺术作品用于指定的慈善拍卖活动,任何变更需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3.3 乙方需在慈善拍卖结束后,将拍卖所得款项的[具体比例]%用于[具体慈善用途],并在活动结束后的一周内向甲方提供书面报告。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甲方如未按照本协议约定交付艺术作品,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直接损失。
4.2 乙方如未按照协议约定使用艺术作品或未将拍卖所得如约用于慈善用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
4.3 如任何一方因其他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而中止履行本协议,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合同生效条件
5.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2 本协议一经生效,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变更需经双方书面同意。
5.3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完整性条款
6.1 本协议构成了双方就本协议主题事项的完整理解与协议,以前的所有口头或书面协议、谅解均不再适用。
6.2 如本协议中某条款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2 本协议的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八条 其他
8.1 双方如有更改联系信息等情况,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8.2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继续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可以适当延期,直至不可抗力事件解除。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均承认已仔细阅读并理解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并自愿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