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赠与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详细地址]
乙方(受赠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详细地址]
鉴于甲方愿意将个人所有的艺术品无偿赠与乙方,乙方接受该赠与,双方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赠与物品
1.1 本协议所涉及的赠与物品为以下艺术品(以下称为“艺术品”):
(1)艺术品名称:[名称]
(2)艺术品创作时间:[创作时间]
(3)艺术品材质:[材质]
(4)艺术品尺寸:[尺寸]
(5)艺术品附属证明材料:[包含的证明材料,如真迹证书等]
1.2 甲方确认其为上述艺术品的合法拥有者,并有权将其赠与乙方。
第二条 赠与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其拥有赠与艺术品的完全所有权,并无任何抵押、质押、诉讼及其他权利纠纷,确保赠与后乙方对艺术品享有完整的权益。
(2)甲方应按约定日期将艺术品交付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产权转移手续(如需)。
(3)甲方应提供艺术品的相关证明材料,确保乙方能够合法持有和使用该艺术品。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接受赠与,并在协议签署后承担保管艺术品的全部责任,确保其不受损坏和丢失。
(2)乙方有权对艺术品进行展示、转让、赠与、出租等,甲方不再对此提出任何形式的限制,但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艺术品本身的特定条款(如作品不得采用特定方式展示)。
(3)乙方应承担因艺术品使用带来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费、维护费等。
第三条 赠与的法律效力
3.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2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及其他书面文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生效,并应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艺术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赠与义务,并可要求甲方承担因此所造成的间接损失。
4.2 若乙方未能按协议约定保管艺术品,导致艺术品受损或丢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应以艺术品的现行市场价格为准。
4.3 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行为导致的所有直接及间接损失。
第五条 争议解决
5.1 本协议的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2 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附则
6.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除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外,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6.3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如因法律的变更或无效而导致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